美欣达置换购买大股东环保资产 着力打造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美欣达28日晚间公告了《重大资产置换并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将以其拥有的置出资产与美欣达集团拥有的浙江旺能有限公司 85.92%股份的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置换差额部分由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同时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重庆财信、新龙实业、永兴达实业、陈雪巍合计持有的旺能环保 14.08%股份。
目标资产旺能环保本次交易作价为42.5亿元,其中以资产置换方式向美欣达集团支付的交易作价为 56,000.00 万元,以现金方式向美欣达集团支付的交易对价为 63,750.00 万元,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支付的交易对价为305,250.00 万元,配套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以31.60元/股测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不超过 47,468,354 股。
旺能环保目前在经济发达、人口密集、生活垃圾数量集中的浙江省投资运营了多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并将业务区域布局延伸至湖北、广东、安徽、河南、四川,形成了“立足浙江,辐射全国”的市场拓展布局。截至 2015 末,旺能环保已运营项目的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位列行业第 6 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进军环保行业,成为我国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的龙头企业之一,并有望通过资本、技术、客户等资源的整合,“以点带面”进一步拓展现有业务,同时以此为基础开拓具备良好业务互补效应的横向布局,将上市公司打造成为一家以垃圾焚烧发电为业务基础,到能够满足客户综合性、全方位、多层次服务需求的一体化环保新平台。
据披露,旺能环保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9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3,248.22 万元、10,079.69 万元和 11,409.39 万元,且根据交易对方的利润承诺:旺能环保 2017 年、2018 年和 2019 年合并报表口径下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24,000 万元、30,000 万元和40,000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现主营业务转型,有望从根本上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长期发展潜力,提升公司价值和股东回报。(赵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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